烟台公司注销一般有撤销、吊销和注销三种情况。公司被撤销一般是由于公司存在某些法定的不可存在的现象,比如登记机关事后发现公司登记时的资料有问题;公司被吊销一般是由于公司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或没有履行相应义务,比如没有年报;而公司注销可以是主动行为例如执照期满不续,也可以是被动行为,例如公司被撤销或被吊销之后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并注销。
烟台公司注销的注销材料: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烟台公司注销的内资注销:第一是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所需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的内容。第二是注销社保所需材料:《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单据;营业执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关于烟台公司注销的注销材料介绍,不同的情况下,例如在烟台注册的本国人和外国人的注销流程和注销材料是各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