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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纳税申报时,经常会出错误的几个点

    注册公司后每年都要进行纳税申报,但是每次纳税申报,总有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商友财税和大家分享一些大家经常出错误的点。

    一、第六栏不是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才填写这个栏次吗?

纳税申报表格之一

    确实是填在这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改用新的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中附件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四点第6条:“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

    二、那“税额”一栏怎么填写呢?

    注意啦!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这种情况也填在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吗?

    这这是一个常见的错误。应当将9%的农产品发票税额填列在“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将1%加计扣除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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